第12届大选将近,国阵政府的腐败造成华裔和印裔反风猛刮,许多在野党摩拳擦掌,准备在大选时大干一番,甚至是准备要否决国阵的2/3议席。但,1990年和1999年的反风也很盛,可是为什么到最后国阵还是继续赢得超过2/3的议席呢?
除了选区划分被划得支离破碎,选举制度未能反映出一人一票的精神外,一些不满国阵但依然投国阵的选民也是帮助国阵继续一党独大的关键因素。这种的选民持有的心态就是“选人不选党”。
“那个国阵都不知道怎么管国家的,治安坏到我都不放心让我孩子到吉隆坡求学,但是我这里的议员很好哦,帮小贩解决很多问题,帮我家的花园装上路灯,所以我还是会投他!”
抱有这种“选人”心态的选民,即使多么不满国阵,但最后还是会投票给国阵,只因为国阵那位代议士有做一些地方服务。这样的投票心态是从微观的角度来衡量自己手中的那一票,而削弱了手中一票的价值。
国家宪法赋予每一个选民投票的权利,目的是要让选民每5年选出一个治理国家的政府。如果执政政府做不好,就投在野党,让在野党监督与制衡当权政府,如果时机成熟,就换在野党上台治理国家。
自从国阵(联盟)在60年代剥削我们投选地方议会政府的权利后,我们现在手上只有两张选票,一张选州政府,一张选联邦政府。每一张选票都很重要,是决定我们的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是否能在经济发展上更具竞争力、人民是否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贪污是否得到遏止、族群权益是否平等、治安环境是否良好等。
现今我们都看到国阵在以上领域的腐败和无能,所以在投票时,要先考量的是政党的表现和理念,执政党差,就投在野党加强制衡力量,让国阵检讨自己的错误,而不是先考量一个很会看街灯,但却无法改变国家经济低迷、治安败坏和贪污舞弊问题的国会议员。
大选逼近,人民现在更加需要的不是一个垄断国会9/10议席的执政党,而是一个强大的在野党来纠正国阵的种种偏差措施,因此,人民“先选党后选人”的心态才能为马来西亚的民主环境创造条件,如此大格局的投票思维才能兑现每一张选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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