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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



By  ZYH     Thursday, March 05, 2009     
心真的很痛。

为什么你可以这么残忍?
司法权不能逾越立法权,这是立国之本。
先例一开,立国之本荡然无存。。。难道你完全没有那一丁点的良知吗?

议长西华姑玛开的会议是合法的,这是议长的权利。
但你当议长和民选议员是什么?

流氓?罪犯?
竟然动用大批警力阻止他们进入州议会开会?

纳吉,你当人民是什么???
总有一天,人民将会用选票告诉你,你做错了!

等着瞧!

About Z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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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comments:

珽凯 said...

他的面目 让人了解
他的所为 让人不齿
他的上任 但愿很短
他的上任 可能是巫统的末路

B@dman said...

难道你们不觉得你们在哗众取宠吗?
当你说司法权不能超越立法权之时,是否记得民联才是先开口要法庭判国阵为不合法的政府啊!
如今,议长要召开紧急州议会,根据宪法得苏丹御准。可是,议长有得到御准吗?既然没有,警察执法避免不合法的事情发生又何错只有呢?
何必呢?还说不是恋权!在大树下开州议会都做得出来,不可耻吗?
民联要人民的支持,过多的政治把戏,人民很快就厌倦了。如果,你们大大方方的从台上走下再补一句“下届等着瞧”,我想民联获得的掌声肯定比现在多。

Kaito Liew said...

議長要開緊急議會,只需15人就能召開,不需要蘇丹的同意。

民聯提出訴訟,是針對國陣行政權的合法性。國陣提出的訴訟竟然是禁止議會的召開,多麽荒謬!

立法權絕對不能被質疑的!

戀權?!這個權力本來就是屬於民聯的!!何來戀權!?戀權的恰恰的是反動的國陣。

大大方方的从台上走下再补一句“下届等着瞧”,我想民联获得的掌声肯定比现在多。

難道民聯要坐視不管,任其國陣反動派蔑視國家憲法嗎!?對罪惡沉默,就是罪惡的共犯!

sun tang said...

1957年的宪法精神已荡然无存,
民主三权分立已混淆不清,
历史将是一面照妖镜,
虽名留青史,
虽遗臭万年,
等着瞧吧!

mowindchoo said...

在大树下开州议会没有什么可耻,利用警察无理阻止议院进入州议会大厦开会才是可耻的。
大树下开会可耻吗?为什么可耻?至少大树比国阵的走狗可靠多了。
那些贪赃枉法的国阵就不可耻?炸尸的首相很光荣?

珽凯 said...

回复badman

休会后重开与新一季的州议会是不同的,
一者需要苏丹御准,一者则不需要。唯一能够诠释议会常规的只有被赋予权力的议长,而不是州秘书。如果说州秘书有权说议会是非法的,那么为何还要有议长。如果秘书能这么做,那么我们也不需要委任议长,只要秘书一手包办就行了嘛!何必浪费钱呢?

其二,解散州议会的动议为什么是恋权的体现?难道你和国阵一样也认为民联一定能得到人民委托,再次执政吗?那么赖死不解散州议会的国阵,不让人民做主,不是更恋权吗?何必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呢?

其三。导致树下开州议会的是何许人也?是不让议员进入州议会的人还是被逼在树下开会的人?真正可耻的是滥权阻止议员进入的人的人,还是坚持还政于民的人呢?

其四,同样的逻辑用在国阵上是否更贴切,以金钱的手段夺权,不解散州议会,死赖不走的人,不是真正被人民唾弃吗?“如果,你们大大方方的从台上走下再补一句“下届等着瞧”,我想民联获得的掌声肯定比现在多。”似乎比较适合劝告国阵一方吧!

珽凯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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珽凯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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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man said...

回复珽凯




我正想请您会去做好功课再说有没有需要苏丹御准!紧急会议是必须超过15位议员才能向苏丹要求召开。提醒您,我国是君主立宪的国家!

其二,我从来没有否认过国阵恋权,然而我也认为国阵领袖承认自己恋权。这又如何?我发表的言论是针对民联,你何必拿国阵出来混淆视听呢?民联要解散州议会就要求你们认为“合法”的州务大臣去见苏丹就好,何必搞这么多“多余”的事情呢?博同情吗?再者,为什么民联要还政于民?还不是博个再度执政的机会!恋权就恋权啦。。。何必否认,政治人物是这样的啦!

其三。大哥,既然国阵将这件事带上法庭了,身为执法的人员不用做工吗?就好比一个争夺抚养权的官司在进行期间,孩子还不是得交给政府人员看管。道理就是一样的。口口声声“还政于民”还不是要当官,我说错了吗?

其四,同样的逻辑用在国阵上决不贴切,现在执政的是国阵,何必要说“等着瞧”呢?再者,你有什么证据说国阵用金钱政治手段?你充其量也只能说国阵挖角而已!既然政权不见了,与其吵吵闹闹,倒不如服务选民,不是更脚踏实地吗?

B@dman said...

民聯提出訴訟,是針對國陣行政權的合法性。國陣提出的訴訟针对议会召开的合法性,多荒謬?

立法權絕對不能被質疑的,行政权应该被质疑?

你说权力属于民联,那么我想问您国阵目前得到多少位议员的支持,民联又多少?简单的数学难不倒你吧?

国阵如何藐视国家宪法,我想听您娓娓道来

珽凯 said...

回复badman

谢谢你底线退守告诉我议长能够召开紧急会议,而复会是不需要苏丹同意的。谴责以色列攻打巴勒斯坦,国会也是复会召开,根本不用找最高元首,就是很好的例子。还是你要说,那次会议也是非法的?

再者,你能否直接告诉我民联有多少为议员?可不可以召开会议?“简单的数学难不倒你吧?”这句话原封不动的还回给你,

其二,谢谢你也认同国阵恋权,对于恋权者我们应该怎么做?召开州议会,投不信任动议,解散州议会,觐见苏丹,重新选举。为什么是博同情和多余?原来你是觉得照程序是博同情的体现和多余的,难怪你会认为国阵跳过民主,绕过州议会,见苏丹换政权是对的,因为你认为那是民主程序与议会程序是多余的!怎么又和你说的让人民下届选过是自相矛盾呢?

其三,你的类比就有错误了,抚养权的案例和违宪是一样的吗?一个是民事诉讼,一个是破坏国家体系如何比较?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更进一步说,三权分立,你了解吧?是要互相制衡,意思是不要有一方的权力过大的一种体制。当立法问题,需要被司法和执法介入会导致什么结果?不就变成了由我来设立条规,由我来抓人,由我来判你的罪!这是不是叫做独裁,三权合一呢?

其四,博个机会再度当官的机会?请问你选举和赌博一样吗?一者是需要得到大众支持,一者是什么都别想只靠运气怎么一样?民联敢这么做,因为他们认为11个月的执政是利民的,有信心得到大家认同他们的政策。国阵不敢这么做,因为他们知道民心不再,必然大败,所以变无赖。

其五,还政于民的概念是让人民选择为自己打工的人,不是说我想当官的概念,请不要混为一谈!

其六,同样的逻辑用在国阵上决不贴切,现在执政的是国阵,何必要说“等着瞧”呢?我实在看为什么不贴切?国阵的夺权是直接换政府,而使用手段夺权前,为什么却不能大方的这么想呢?诚如我刚刚说过的你认为民主程序和议会程序是多余的,难怪你会觉得这句话不贴切嘛,因为不会有下届了吧!

其七,既然政权不见了,与其吵吵闹闹,倒不如服务选民,不是更脚踏实地吗?这么又在说国阵了,政权不见了,就应该好好服务人民,不应该想着夺回政权,整天想着要用什么手段夺权,这只会让他一败涂地!

mowindchoo said...

其一 民联胜
其二 民联胜
其三 民联胜
其四 民联胜
其余 民联胜
哈哈。。。幸好支持还政于民的人很多,不然国阵的独裁就做大了。
我们尊重支持国阵的人,的确有些人没有在国阵政府的管制底下受过任何不平的对待。
我们大部分人民可能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国阵卑鄙无耻的举动,只会继续失去民心,因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

mowindchoo said...

国阵:“其实根本就不用什么三权分立,那是--口号!!我就是三权分立,我就是皇帝!”

Kaito Liew said...

国阵如何藐视国家宪法,我想听您娓娓道来。

罄竹難書。

自從1988年的司法危機開始,國陣反動派就把憲法把厠紙了。

你说权力属于民联,那么我想问您国阵目前得到多少位议员的支持,民联又多少?简单的数学难不倒你吧?

議員的數量?算什麽?不如請閣下查一查去年308普選時,雙方所得的人民選票,查了再回來吧。

B@dman said...

当我交代数学题给您时,我是想请您论证为何谁应该是霹雳的政府,为什么你不敢回答?反而要混淆视听?民联要召开州议会,其合法性国阵交给法庭去裁决,何错之有?既然民联可以坦然无惧的说自己是跟着宪法走,那么就应该让司法告诉你,“民联是对的”何必这么紧张?

其二,我都说了,要解散州议会只要尼察去见苏丹就好了,没有必要召开州议会!熟悉宪法的您,不会不晓得吧?为什么民联可以直接见苏丹却硬要搞多一个紧急州议会呢?当你说“跳槽”时,我更想请您详细说明308后,谁才是高呼“跳槽夺权”的始作俑者?为什么民联要用跳槽夺权没有问题,然而国阵却不可以?还有,请您不要乱扣帽子后,再说我的言论自相矛盾,好吗?

其三,我想请您在说了那么多后,解释一下,为什么民联将行政权带上司法不是三权合一?然而,国阵要求司法检测州议会是否合法却是三权合一呢?这样的双重标准如何让人心服?还是,民联经不起考验,不敢面对司法的检测?
其四,民联要这么做事要“夺权”,请您不要否认,好吗?要夺权就承认啊,何必害羞?还有,要解散就找苏丹,何必什么都赖给国阵?民联姓赖啊?

其五,好一个“为人民打工”的“还政于民”之解说。为人民打工的不就是官咯。。。我觉得你真得很奇怪,硬要写出一些文字来掩饰民联领袖要当官哦,要当官又不敢坦白说出来,像话吗?

其六,看你,又给我乱扣帽子了,我说同样的逻辑不能用在国阵,因为国阵现在执政。当你谴责“跳槽夺权”时,麻烦您为大家说明,谁是第一个挖角的阵营。

其七,
“既然政权不见了,与其吵吵闹闹,倒不如服务选民,不是更脚踏实地吗?这么又在说国阵了,政权不见了,就应该好好服务人民,不应该想着夺回政权,整天想着要用什么手段夺权,这只会让他一败涂地!”
以上的话在说国阵?拜托你,搞清楚情况好吗?现在是民联要夺回失去的政权~

你如果没睡醒抑或要乱套帽子,就请您不要再回复了。没有意思,更奇怪的事,还有一位仁兄说:
其一 民联胜
其二 民联胜
其三 民联胜
其四 民联胜
其余 民联胜
你是在说我们吗?希望不是。。。

B@dman said...

当我交代数学题给您时,我是想请您论证为何谁应该是霹雳的政府,为什么你不敢回答?反而要混淆视听?民联要召开州议会,其合法性国阵交给法庭去裁决,何错之有?既然民联可以坦然无惧的说自己是跟着宪法走,那么就应该让司法告诉你,“民联是对的”何必这么紧张?

其二,我都说了,要解散州议会只要尼察去见苏丹就好了,没有必要召开州议会!熟悉宪法的您,不会不晓得吧?为什么民联可以直接见苏丹却硬要搞多一个紧急州议会呢?当你说“跳槽”时,我更想请您详细说明308后,谁才是高呼“跳槽夺权”的始作俑者?为什么民联要用跳槽夺权没有问题,然而国阵却不可以?还有,请您不要乱扣帽子后,再说我的言论自相矛盾,好吗?

其三,我想请您在说了那么多后,解释一下,为什么民联将行政权带上司法不是三权合一?然而,国阵要求司法检测州议会是否合法却是三权合一呢?这样的双重标准如何让人心服?还是,民联经不起考验,不敢面对司法的检测?
其四,民联要这么做事要“夺权”,请您不要否认,好吗?要夺权就承认啊,何必害羞?还有,要解散就找苏丹,何必什么都赖给国阵?民联姓赖啊?

其五,好一个“为人民打工”的“还政于民”之解说。为人民打工的不就是官咯。。。我觉得你真得很奇怪,硬要写出一些文字来掩饰民联领袖要当官哦,要当官又不敢坦白说出来,像话吗?

其六,看你,又给我乱扣帽子了,我说同样的逻辑不能用在国阵,因为国阵现在执政。当你谴责“跳槽夺权”时,麻烦您为大家说明,谁是第一个挖角的阵营。

其七,
“既然政权不见了,与其吵吵闹闹,倒不如服务选民,不是更脚踏实地吗?这么又在说国阵了,政权不见了,就应该好好服务人民,不应该想着夺回政权,整天想着要用什么手段夺权,这只会让他一败涂地!”
以上的话在说国阵?拜托你,搞清楚情况好吗?现在是民联要夺回失去的政权~

你如果没睡醒抑或要乱套帽子,就请您不要再回复了。没有意思,更奇怪的事,还有一位仁兄说:
其一 民联胜
其二 民联胜
其三 民联胜
其四 民联胜
其余 民联胜
你是在说我们吗?希望不是。。。

B@dman said...

回复Kaito Liew

什么罄竹難書?没有就没有啦!
1988年的司法危機,是修改宪法,如果你硬要用反面来论述,我无法阻止。

根据宪法获得多数议席的政党可以执政,之前我这个是回复以宪法为根基的问题。而你却要我回答乖离宪法的问题,我很困扰啦。如果你要我承认民联获得的选票比较多,你就拿出数据,我愿意相信你。

谢谢您对我的关注

B@dman said...

回复Kaito Liew

什么罄竹難書?没有就没有啦!
1988年的司法危機,是修改宪法,如果你硬要用反面来论述,我无法阻止。

根据宪法获得多数议席的政党可以执政,之前我这个是回复以宪法为根基的问题。而你却要我回答乖离宪法的问题,我很困扰啦。如果你要我承认民联获得的选票比较多,你就拿出数据,我愿意相信你。

谢谢您对我的关注

B@dman said...

回复Kaito Liew

什么罄竹難書?没有就没有啦!
1988年的司法危機,是修改宪法,如果你硬要用反面来论述,我无法阻止。

根据宪法获得多数议席的政党可以执政,之前我这个是回复以宪法为根基的问题。而你却要我回答乖离宪法的问题,我很困扰啦。如果你要我承认民联获得的选票比较多,你就拿出数据,我愿意相信你。

谢谢您对我的关注

mowindchoo said...

蝙蝠侠真是辩论高手。。。真希望他是正义的使者。

Kaito Liew said...

B@dman,1988的司法危機,就是憲法危機。六位大法官被不當革職,就已經開啓了行政權赤裸裸干涉司法權的惡源。根本不是什麽修改憲法。

我國憲法的三權分立精神早已蕩然無存。

308大選,民聯總共獲得54%的選票,這是事實。

B@dman said...

首相都已经在执行司法改革了,为什么您还没有看到效果就判死刑了呢?

还有,我想提醒您54%只是霹雳的选票。如果按照您的逻辑,那么国阵在308获得比较多选票,是不是不应该有916的想法呢?

我不是辩论高手,只是就事论事,谢谢您

mowindchoo said...

背道而驰的人进行的改革会有什么效果?遥遥无期地等待所谓效果,就等于判司法改革死刑了。

916到现在都是个想法,国阵夺权已经是个事实。

如果按照您的逻辑,那么国阵在308获得比较多选票应该获得尊重,民联在也霹雳获得比较多选票也应该获得尊重,国阵夺权根本就是不该。
54%的选民也是应该受到尊重,这就民主。

如果合理化国阵的为非作歹,国阵就是民主。我觉得这样的民主,根本就是狗屁不通。

民联是不是哗众取宠我倒不知道,但民联的作为的确可以唤醒许多沉溺于国阵‘媒体广告’太久的人。

B@dman said...

当你把司法改革比喻成为遥遥无期之时,我就请您翻阅前些日子首相宣布的司法改革吧。。

916到现在都是个想法,国阵夺权已经是个事实。

国阵就是民主是您一相情愿的说法,然而我也从来没有支持过任何的跳槽行动。我从头到尾都只是要民联面对现实。

如果说“媒体广告”,我想国阵远远不如民联。单单一个“想法”(916变天)就可以比“事实”(霹雳夺权)搞得更加人心惶惶。就连部落客都可以合理化民联的行为。

拜托,不要再继续在民联的宣传下沉睡了

mowindchoo said...

宣布和执行是两回事。
国阵就是民主,国阵就是皇帝,不是我的想法,是我在讽刺国阵。(我误解老兄是站在国阵的立场了。。)
我觉得民联要面对国阵夺取霹雳政权的现实,但是绝对不能对国阵夺取霹雳政权屈服。如果民联停滞,日后相同的事也许会重复发生,马来西亚的民主就荡然无存了。。。这是很可怕的。
如果说“媒体广告”,我倒觉得国阵更厉害,报刊和广播最为明显。若说网络媒体则主要支持民联。我是两者的新闻媒体报导都有留意相比之下才觉得,报刊和广播都十分明显宣传国阵、略报民联的趋势。
对啊,数十年来的国阵报刊和广播媒体的广告,让我和许多人沉睡了很多年。幸好近代有网际网络可以让人得到许许多多、更多更多多层次多方面的资讯。

B@dman said...

霹雳变天已经是一个事实,若民联还是要继续“奋战”那么只会苦了人民。何必呢?
当你说媒体的报道国阵多于民联时,请容许我大胆的指出您已经缺乏了判断能力。最近的大道起价,我肯定您知道民联在批评。可是,你知不知道真正让首相提出“中止起价”的是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呢?
再来,当渔民罢补风波越演越烈时,你肯定知道张健仁在国会 炮轰,可是你知不知道他最后被国阵议员以数据轰得体无完肤呢?
其实,报纸都有报道只不过民联的篇幅比较大

mowindchoo said...

-1 + 1 = 0
请容许我细心地指出您拥有很棒的判断能力,因为你正好道出了问题所在。在这种政党的独角戏下,国家的进步会被拖垮。
人民活得苦,才会奋起抗议,开始拥立民联期求改变现状。

民联没有什么警察部队、镇暴队、内安法令、媒体法令之类的力量,凭什么控制媒体?国阵这方面如何在行相信你比我清楚吧。(还是你不清楚?我可以举例。)
若说民联的媒体广告,相信主要的力量是来自想要改变现状的人民吧。如果力量来自人民而非权力压迫,我倒觉得没有任何问题。
我阅读的报纸的确是“国阵派”的,你可能在看火箭报,所以民联的篇幅比较大。哈哈。。。

民联继续“奋战”会苦了人民?
为什么不是国阵继续执政会否苦了人民?
为什么只有民联退让才会对人民有好处?
为什么不是只有国阵退一步才会对人民有好处?
这不是由你我判断说了算的东西。
就看看来届大选霹雳州人民的决定吧。

B@dman said...

我看的是星洲日报,你觉得是火箭报吗?然而,我没有说过民联操控媒体,请您不要乱套帽子。我只是要证明你说的是错的。至少我举的两个例子你都无法解释,不是吗?

当民联真的为了人民着想的时候,他们应该要知道大势已去再努力也是徒劳,再奋战也只会让局势混乱,这样不是苦了人民是什么?

我绝对不是你支持国阵,只不过希望你能站在中立的平衡点去判断谁是谁非。绝不能利用国阵过去的过失来衡量未来,过去可以是过,未来也可以改过。

给人家一个机会就像你们给安华机会

mowindchoo said...

我没说错,还记得我这里频频示威游行,主流报刊都报小数,人家照片都拍了出来啦。竞选期间的报导更不堪。许许多多的选择性刊登等等。

我不是已经给了答案你吗?你还看不明白?
-1+1=0,国阵自家来来去去的独角戏不会带来生机的。只有+1+1=2,国家才会向前迈进。所以人民才希望改变。我承认也理解国阵的确有许多为民请命的国家栋梁,但要搞清楚,论国事应以政党阵营为单位,而非个人,除非他是独立人士。

是不是徒劳仍是未知之数,奋战最小的效益至少是让人民明白国阵对待民主的肤浅。

我有立场,就是惠及人民和国家,涉之公平公正和正义。不是国阵也非民联,若民联腐败,则会惹人厌恶抛弃,像现在的国阵一样。我这算不算中立?请不要帮我套帽子。

给国阵机会是要待国阵改过为前提。明知他继续杀人还帮凶吗?我们不应盲目给予机会。

B@dman said...

请原谅小弟才疏学浅,不了解你的答案,能否请您正面解释一下我的例子?请不要说起他的事来模糊视线。

国阵内部开始有人愿意站出来为民喉舌已经是一个进步了,给国阵一个机会本来就合情合理。

重点是,局势现在是国阵的,民联再继续乱搞只会被国阵扣上防碍国家经济复苏的“帽子”

何苦给别人机会让自己让人民受苦呢?

mowindchoo said...

国阵的人捅出了烂摊子,如什么渔箱什么英语教数理什么不平等大道合约之类,让国家倒退的策略既是-1。然后国阵自家的人又抵补回去收拾烂摊子,让之恢复正常既是+1。来来去去等于0,自弹自唱,国家哪有前进的生机。结果等于0的机会,有必要给吗?
你之前的所举例子,正就是问题所在。只有+1+1=2,国家才会向前迈进。所以人民才希望改变。如果目前的国阵能做到+1+1=2,机会则给之有理。
讲了3次,不明白就算了,我不会再重复了。
这是正解,不是模糊视线的其他事。

国阵是否有能耐让经济复苏是未知事。以国阵的本色,贪污枉法家常便饭,我们真的能相信他们吗?霹雳夺权根本就是错误,只有恢复正常的民选制度这个国家才会重燃希望。国阵做回人类和恢复国家应有的基本原则才会让人民有信心。

全力拼经济的基本底线,就是有“人”拼,animal基本上拼经济拼个死。有人相信animal有这个能力拼经济吗?

我失态了,抱歉。

B@dman said...

难怪我不明白,原来是你扯开话题模糊视线。我所举得两个例子是要说明,报章上报导民联居多,而你又在说什么呢?
再来,从-1变成0,是不是一个进步?
如今,反贪污局都开始执法了,就给国阵多一个啊。。。何必这么快又多判一次死刑呢?
这次霹雳要不要解散,决定权在苏丹,民联就是爱把责任推给国阵,真是姓赖。希望人民的思维不会就此受到污染

mowindchoo said...

“难怪我不明白,原来是你扯开话题模糊视线。我所举得两个例子是要说明,报章上报导民联居多,而你又在说什么呢?”
--你举的例子是要说明国阵内部开始有人愿意站出来为民喉舌,所以应该给予机会。麻烦你看清楚你自己的内容再来评我。报章上的报导我早就已经例证解释了。
我们在辩题,不是在辩人。模糊视线是比不上你吧?一味说别人判断力不够、乱带帽子、乱扣帽子、模糊视线干嘛?

从-1变成0,是不是一个进步。可是又变回-1,又变回0,来来去去重复哪来进步?

你说起反贪局。。。这个非中立性的组织很难让人信服。倘若反贪局公正无私,相信判国阵死刑的是他了。

这次霹雳要不要解散,决定权在苏丹:同意。
民联就是爱把责任推给国阵:不同意,国阵有责任把民主制度恢复正常。-1之后不变回0就有损国阵本色了。

勇于认错,勇于改过的崇高价值观不能被抹杀,希望人民的思维不会就此受到污染。

B@dman said...

"当你说媒体的报道国阵多于民联时,请容许我大胆的指出您已经缺乏了判断能力。最近的大道起价,我肯定您知道民联在批评。可是,你知不知道真正让首相提出“中止起价”的是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呢?
再来,当渔民罢补风波越演越烈时,你肯定知道张健仁在国会 炮轰,可是你知不知道他最后被国阵议员以数据轰得体无完肤呢?
其实,报纸都有报道只不过民联的篇幅比较大"
这是我之前举两个例子的回复,谁在乱扣帽子,模糊视线呼之欲出了吧?

反贪局现在有没有改善,我想我们没有必要争辩,因为事实就在眼前。巫统的金钱政治都被调查已经是一个突破了。你怎么能要求他一飞冲天呢?给他一个循序渐进的机会,不可以吗?

你这样就莫名其妙了,你要求一个获得执政权的国阵放弃,根本就是天大的笑话!而且我也可以肯定今天若是民联通过跳槽夺得政权,他们也不会“还政于民”更不会说得像你那么伟大。人都是自私的!请不要用你的乌托邦思维来论证,好吗?务实点啦

你所谓例证解释报章上的篇幅国阵居多,是不是说大选的报道啊?我是建议你不要承认,因为连民联的议员都已经承认308的报章篇幅并没有对反对党不利。

我绝对同意勇于认错,勇于改过的崇高价值观不能被抹杀,希望人民的思维不会就此受到污染。
我还希望一个人在批评一件事情时,请先了解清楚,尔后言之有唔

mowindchoo said...

呵呵,彩!

mowindchoo said...

高兴什么?彩是因为媒体成了国阵的广告,还有人对这个事实强加扭曲,才觉精彩。
合理化所有国阵的犯罪行为的人,已经不值得为之多费唇舌。就让满脑子都是“国阵是进步的应该给与机会,其他人都是乱带帽子、乱扣帽子、模糊视线的人,什么屁民联都不应该有机会是苦了人民的政党”思想的人,继续陶醉在迷糊滥塌的政治理念里不思自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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